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年2月3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,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1月31日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。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,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,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,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。会议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
额度: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以及结合以前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形,拟用于购买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50,000万元人民币,在上述额度内,资金可滚动使用,额度包括将收益进行再的金额。
方Kaiyun 开云式:于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。上述品种不得涉及到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产品。
资金来源: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,公司本次拟进行上述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。
经审Kaiyun 开云议,董事会认为: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,并做好有效内控的情况下,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,增加自有资金收益,增加股东回报,同意公司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》。
5、经营范围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五金产品研发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;仪器仪表制造;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;电子元器件制造;通信设备制造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;电工仪器仪表制造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;电工仪器仪表销售;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;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;灯具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仪器仪表销售;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;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强化公司区域布局,提升行业及市场竞争力,同意公司《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》。
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1日以电话、电子邮件方式发出,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,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,实际出席监事3人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。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要求,会议决议合法有效。
经审议,监事会认为: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,履行了必要的Kaiyun 开云审批程序,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,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、生产、建设需求的前提下,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,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